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实践学期优秀实践作品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4-09-30 作者: [db:来源] 

根据教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实践学期教学成果展示及评优工作的通知》,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全校共有94件作品推荐参评校级2013/2014学年实践学期“优秀实践作品”,现聘请各位领导、教师作为评审专家开展相关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组成及分工

(一)评审专家组组成

本次评审工作由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组织,邀请教务部、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品牌与战略发展部、校团委、基础教学部、科研管理与研究生部、教学支持与实验中心、教育资源开发与实训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SOVO)相关领导及各参评系(学院)推荐教师组建评审专家组。

(二)评审小组及成员分工

根据专家的专业特长及系(学院)的推荐,按照参评作品类型将评审专家分为五个评审小组,每个评审小组设评审组长。

评审组长由职能部门一位参评专家担任,主要负责做好本组评审小组集中观摩评审的总体协调、组织安排等服务工作。各系(学院)参评专家重点配合评审组长协调本系作品集中评审时间,及时向本系实践主任通报,并做好本系作品集中评审的现场导引工作。

表1:评审小组及成员分工

QQ截图20140930155201

 

二、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审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月16日。

(二)评审方式

各评审小组依照作品评审指标,通过审阅作品自评材料、现场观摩实物展示、听取作品讲解等程序,对本组参评作品进行评分和综合评价。现场观摩工作由评审小组集中观摩和评审专家自主安排观摩两种形式相结合。

1、评审专家学习评审指标:评审指标见附件1。评审指标重点考察作品校企合作成效、作品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创新性、实用性、推广应用价值等三个指标项;按照作品的达成程度每个指标项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具有相应的分数区间。

2、评审专家审阅作品自评材料:见附件2中每个作品的“作品简介及特色优势”。

3、评审小组集中观摩评审:组长组织本组评审专家进行集中观摩评审。评审小组集中观摩评审期间,各系(学院)参评的每个专业安排1-2名讲解员,集中讲解本专业参评作品特色。教务部根据评审专家课表,初步确定各组集中观摩评审时间,各评审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集中观摩与评审时间。

表2:各评审小组集中观摩评审时间初步安排表

QQ截图20140930155217

 

4、评审专家自行观摩作品:各位评审专家对于集中观摩没有考察到的内容可自行安排观摩与检查工作。

(三)评审结果提交方式

每位评审专家如实填写《2013/2014学年实践学期优秀实践作品评审表》(附件3),为本组每个参评作品的三个考察指标打分(评审表自动计算作品综合得分),并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各位评审专家于2014年10月16日前,将评审表的电子版、打印签字版提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李薇。

(四)评审要求

1、评审专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作品评审指标,结合现场评审作品的实际情况开展评审工作。

2、本次评审工作为实名制评审,评审专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整填写评审表,不得有空项,每个指标项打分不超过该指标满分值。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参评作品值得推广和待完善之处,提出中肯、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4、评审专家应给出是否推荐校级优秀实践作品的综合评审意见。原则上,推荐校级优秀实践作品的数量不超过本组参评作品数量的1/3。

三、其他

不明事宜,欢迎各位评审专家随时与教务部联系。联系人:李薇,电话84835063,电子邮箱:liwei200511@neusof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