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熠辉等12名学生于2017年申请休学获准,现已休学期满但至今未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项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的规定,请学生在2018年4月20日前(周五)到学校教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到期未办理,学校将按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都熠辉等12名学生于2017年申请休学获准,现已休学期满但至今未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项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的规定,请学生在2018年4月20日前(周五)到学校教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到期未办理,学校将按规定给予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