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洋口港至吕四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YLX-KYPG1标段
2019-08-05
新建铁路洋口港至吕四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
YLX-KYPG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作为招标代理对新建铁路洋口港至吕四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洋口港至吕四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位于江苏省东北部,长江北岸,南通市北郊,接轨于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北渔站,途径南通市所辖如东县、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市、启东市,南至启东至吕四港铁路,正线长度74km,洋吕线全线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7亿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YLX-KYPG1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对新建铁路洋口港至吕四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审查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估报告,为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该项目提供专业评估意见。 2.3工作周期安排 委托人提供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及前期阶段批复文件后15日内,完成专家评审、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咨询与设计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⑴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执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⑵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工程评估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其备案专业含铁路;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⑶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及以上成功获批的设计速度目标值为120km/h及以上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评估(或评审咨询)业绩; ⑷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或设计或设计咨询或工可评估或工可咨询等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4.2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19年8月9日17时前,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项 5.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3:3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8月14日14:00 时,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启瑞广场27楼会议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与园林路交汇处(市政府东南侧)】,迟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5.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阳城官网官网发布。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启瑞广场27楼【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与园林路交汇处(市政府东南侧)】 联系人:乔耀飞 电 话:17761965999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联 系 人:王建、吕俊峰 联系电话:15380516451、18550663166 邮 箱:szzcjyb@126.com
2019年8月5日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 总则第一条 为统一和规范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依据《新建铁路洋口港至吕四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招标文件》和部、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铁路洋口港至吕四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的评标。 第三条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 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第四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产生。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委员有同等的建议权和表决权。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肃评标及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条 评标工作主要程序为: 1 招标人宣布评标委员会组成; 2 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3 审阅评标办法; 4 资格评审; 5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6详细评审; 7提出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8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三 初步评审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如下: ⑴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执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⑵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工程评估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其备案专业含铁路;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⑶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及以上成功获批的设计速度目标值为120km/h及以上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评估(或评审咨询)业绩; ⑷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或设计或设计咨询或工可评估或工可咨询等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资格不符合上述之一者,即不能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将否决其投标,也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⑴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⑵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⑶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⑷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有重大偏差,将否决其投标。对于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使之符合规定。 四 详细评审第八条 报价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报价排序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依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以企业注册资本金较大的优先;仍不能确定的,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抽签确定。 3、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提请招标人审议决定。 五 评标报告第九条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提请招标人审议决定。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招标过程 (三)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过程,以及否决投标说明); (四)评标结果; (五)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 第十一条 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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