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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中心竖河、北匡河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23

通州湾示范区中心竖河、北匡河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通州湾示范区中心竖河、北匡河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二、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中心竖河、北匡河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二)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三)工程内容及规模:

中心竖河、北匡河进行综合整治,其中中心竖河整治长度约2.6km,北匡河整治长度约2.0km。两河道于今年已完成清淤疏浚,本次进行护岸整治。项目总投资约 2260万元,设计费约80万元。

(服务周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方案设计及深化,项目建议书编制应当符合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方案深化设计获业主同意后1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包含测绘(测量)报告、勘察报告、设计概算、图纸等);另中标人根据业主要求一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初步设计审查后3天内提供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并经专家组长审查同意;审查同意后2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 
  3
、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测绘(测量)报告、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服务要求: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含完成招标范围内容所必须的资料的搜集、测绘(测量)、勘察、计算分析、实验等),提交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的成果报告,包括测绘(测量)报告、勘察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设计文件。

四、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

2)测绘(测量)并满足设计要求;

3)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等,编制勘察文件。

4)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设计期间与相关管线(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路灯、监控、雨水、污水等)产权单位对接确认等。

5)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勘察设计人员资质等级: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资质等级: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专业设计人员资质等级:

水利设计人员(1名):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造价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注: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设计人员为本项目最低限度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分别配备,且不得相互兼职,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中标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适当增加人员。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所有勘察设计人员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资格证明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所有勘察设计人员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投标人自2015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业设计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资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63017时前与招标单位联系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邱海峰,联系电话:18036206278QQ610079136

1、采用回函形式的投标人,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报名函邮件及招标文件费用后3日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函中投标人填写的邮箱并将纸质文件寄至报名函中地址,投标人在收到后需将确认通知(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610079136@qq.com,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未回函确认或未与招标代理联系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2、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于202063017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发送邮件至(szzcjyb@126.com)予以提问。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73 9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四楼第一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内容为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要求

本项目部分工作内容须由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完成,投标人若不具备上述资质,则需在中标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须经招标人同意)完成工作并出具报告,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大阳城官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湾政务中心

   

南通市鑫乾国际广场B1611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人

邱海峰、南文秀

  

15062700918

  

18036206278

                                                             2020623

 


 

附件

    

致: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通州湾示范区中心竖河、北匡河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报名拟参加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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