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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保税仓库消防整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9-21
 

通州湾示范区保税仓库消防整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保税仓库消防整改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通州湾

2.1.2工程概况:通州湾示范区保税仓库项目位于示范区通海大道南、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用地面积32861㎡,总建筑面积约38500㎡。

2.1.3合同估算价:73万元。

2.1.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场施工。

2.1.5其他:  质量要求:达到施工消防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通州湾示范区保税仓库消防整改工程施工需按消防新规范进行整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2017 1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17 1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17 1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4.2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92717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因处于疫情特殊期,可电话联系代理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邱工:18036206278)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项

5.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209 3090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 9 30930 时,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滨海大道74号通州湾政务服务分中心B四楼会议室),迟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5.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阳城官网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上报主管部门进入黑名单,且永久不得参与本公司招标的所有项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南通滨海园区海盐路1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1612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沙云天

 

 0513-81680304

 

1803620627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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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6100791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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