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辽政教督室函〔2020〕13号)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组织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社会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查对象
此通知适用于学校全体正式教职工。
面向学生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学生发展与服务部负责组织。
二、调查内容及方式
此次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和留言板平台二维码发放。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问卷和留言板分配。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障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